日照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袁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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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的期限是多长

添加时间:2021年8月17日 来源: 日照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cxhzmls.cn/

  袁玉强,唐山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袁玉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谁出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是需要进行认定的,人主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交通事故起诉费用由谁承担呢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二、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

  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13.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在实践中一般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不要害怕,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有什么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来我们咨询,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的期限是多长

车祸猛于虎,会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会造成人员伤亡,会造成财物损失。在中国,每天都会有人因为车祸纠纷去法院起诉,也每天都有人收到法院作出的车祸损害赔偿判决。而司法实务中,因车祸纠纷起诉的期限是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因车祸纠纷起诉的期限是多长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具体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怎么选车祸纠纷起诉法院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在某些情况下,选择A法院起诉和选择B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车祸纠纷的当事人需要清楚因车祸纠纷起诉的期限是多长,并在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因车祸纠纷起诉,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而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怎么选车祸纠纷起诉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反正选高不选低就是您要遵循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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