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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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如何证明协议有效或者无效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来源: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cxhzmls.cn/

 罗毅律师,昆明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公证形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批准形式。

  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第五,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如何证明协议有效或者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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