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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律师,昆明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合同,行使撤销权有一定的期间限制。如果在诉讼中当事人要为自己辩护的,那么合同显失公平如何用变更权为自己辩护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显失公平如何用变更权为自己辩护
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否则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变更、撤销合同。
见: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的公平与否是由法律决定的。我国法律规定不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如果认为合同不公平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表明自己的变更请求,说明不公平的理由并提供有效合法的证据,法院会依据法律对诉讼进行判决。
二、显失公平的法律效力
关于显失公平的法律效力问题,学术界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显失公平行为,从比较法上看,属于《民法通则》独有的制度,此种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表意人及其继受人有撤销权,撤销人对于相对人或第三人的信赖利益损失,负赔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民法通则》中,乘人之危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在判定乘人之危行为的效力时,假若某一行为既有相对人乘人之危的行为,又具有显失公平的后果,则这一行为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而不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对;显失公平;的原因和结果分别立法,就原因和结果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效果,对可能导致;显失公平;的原因之大部,《民法通则》将由此发生的民事行为确定为无效,而将这些原因导致的具有;显失公平;结果的民事行为确定为可撤销,对;显失公平;的处理重于对其结果的处理。;;
第四种观点认为,我国《民法通则》中对显失公平民事行为的规定的不适当的。若显失公平是因某种行为瑕疵造成的,应按相关相应的规定确认其无效或予以撤销、变更,否则就应维护其效力。;
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消: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里讲的是;显失公平;,而不是有点不公平能够,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从事商贸活动总是会有风险的,总是有的赚、有的赔,这是正常的。在履行中产生的风险不属于这个范围,要把显失公平与正常的风险加以区别;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规定合同可撒消制度的,是为了体现和维护公平、自愿的原则,给当事人一种补救的手段。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受损方才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不能提出,而且还要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是不同的,无效合同是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撤销合同是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因此,在程序、后果等方面,是不完全一样的。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不同的是:第一,可撤销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变更还是撤销当事人可以选择。第二,提出的当事人负有举证。是否是重大误解,是否是显失公平,对方是否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请求人要举证。第三,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四,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要规定期限,因为民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社会稳定,同时时间相隔太长了,也不易处理。
《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合同显失公平如何用变更权为自己辩护的相关内容。综上,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否则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变更、撤销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近日持续发酵的曝光影视演员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潜规则事件。税务机关的介入调查,意味着这一原本带有个人色彩的娱乐事件,已经演变成了关乎公共利益的法律事件。为您整理了阴阳合同的定义、法律效力、法律限制等相关内容。
阴阳合同的定义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1、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2、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阴阳合同的法律限制
对于一笔交易,法律从两方面来调整,一方面从保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来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鼓励交易各方按自己的真实意思交易。最终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上文由为大家介绍的阴阳合同的定义、法律效力、法律限制等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