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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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托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该怎么办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添加时间:2024年2月19日 来源: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cxhzmls.cn/

  罗毅,昆明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因受托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该怎么办

因为受托人的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该怎么办

原则上受托人若是有故意或是重大过失,则要向委托人承担赔偿。具体而言,分为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两种情况。

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相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都应当赔偿损失。但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

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受托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报告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产义务。

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5、谨慎处理义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6、披露义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当委托合同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是受托人未尽义务时,委托人可以就受托人过错提起民事诉讼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在举证方面要多加注意,要求证明受托人主观与客观上的过错。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怎样的

合同法解释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

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

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

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情况,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出天价违约金甚至会出现违约金高于合同本金的情况。

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

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

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

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

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违约并存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来行使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对“合同违约金的数量”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违约金一般由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但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违约金不得高于违约损失的30%。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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