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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昆明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签订保管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注意签订保管合同能够避免事后合同纠纷,签订保管合同需要注意保管凭证需详细记载保管人以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保管合同内容尽量齐备,文字含义清楚、明确。除此之外,保管人的限制、保管费用、保管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保管合同的违约以及的免除都是需要约定和反复合同审查的。下面由在本文为您支招。
一、保管合同的成立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
二、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
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明确。
三、保管人的限制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四、保管费用
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
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管合同的终止
1、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
①因履行而终止。②因抵销而终止。
③因提存而终止。④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六、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核心提示:合同法频道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公寓酒店住房协议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寓酒店住房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酒店订房、安排客户住宿、结算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的以下优惠房价作为甲方订房、结算房租的标准价格;
双人房 ¥ 元/晚 豪华单人间 ¥ 元/晚 加床 ¥ 元/张/晚
注: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春节黄金周、大型会议期间、不享受此优惠价格。
二、甲方每入住乙方客房达20间以上时,订房人可免费入住乙方酒店客房一晚。
三、客房预订、变更与登记入住程序:
1、甲方可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预订房间。通过电话预订时,应当提供合同号;通过传真预定时,订单上应当注明房间数、人数、抵离日期、以及其他需要对甲方客人提供服务的要求,订单应当由甲方确认的负责人签名。
2、甲方需变更预定时,应当提前12小时采取上一条方式通知乙方。
3、预定客人入住时,向乙方交纳房租或房租押金。
4、预定客人入住时,应向乙方缴纳有关税费。
四、甲方客人住店均采取现金或信用卡方式在离店时结清。
五、甲方客人向乙方支付的房租包括以下服务:使用乙方安排的客房;使用客房内的各类设施;使用客房卫生间内的洗漱用品;清洁服务;叫醒服务;留言服务。
六、退房时间为每日12时之前。
七、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首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双方之间的纠纷提交桂林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