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袁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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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处理

添加时间:2024年2月4日 来源: 日照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cxhzmls.cn/

  袁玉强,日照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合同肯定是有一定内容的,而这个内容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好的。但就合同而言,内容比较多,而其中就有一些必须要具备的。那究竟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和的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的合同条款。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报酬。

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6、违约。

7、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种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应当按照下述法律条文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才是主要支撑其合同的重要部分,而这些内容不管是在哪一类合同当中,其实都是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但是有可能具体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在约定合同内容的时候,也要避免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这样无疑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

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处理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时候由于涉及了一些合同无效的事由,可能就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那么对于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由整理的关于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处理

  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二、合同部分无效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三、什么是合同的部分无效

  合同的部分无效,是指自合同的部分约定条款无效。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各自独立,互无依存关系。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条款,那么,该条款无效,必然会使整个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部分或者被撤销部分必须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即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含有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效或者应撤销的因素。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合同无效的原因存在于合同的全部,则整个合同归于无效;如果合同无效的原因仅仅存在于合同内容的某一部分或者某几个部分,其余部分不受该无效部分的影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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