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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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拒不搬出小区怎么办?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已被解聘还能收取物业费吗?

添加时间:2024年1月5日 来源: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cxhzmls.cn/

  罗毅,昆明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拒不搬出小区怎么办?

物业合同到期后,因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差,擅自提供服务收费的原因,小区解聘物业公司的现象很常见。但物业公司找借口,甚至“死皮赖脸”强留在小区,拒不搬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也是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严重纠纷的一种常见情况。在面对物业公司无赖的做法时,小区业主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依法赶走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被解聘后,无权强留在小区


物业合同到期,在小区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强留在小区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物业公司强留的原因很多,或是因小区业主拖欠大量物业费,或者干脆就是盯上了小区物业这块“肥肉”不肯挪窝,但不管什么原因,物业公司这种做法肯定是违约违规的。


经业主决定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是法律赋予小区业主的权利,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意愿。因此,当业主通过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方式,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解聘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有物业费用等未解决纠纷的,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强行留在小区的,否则小区业主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物业公司被解聘后,无权强收物业费


物业公司被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火决议解聘后,强留在小区不退场,已经属于严重的违约违规行为,物业公司不应当因其违约违规行为获利。所以相关法律规定,在物业公司被小区解聘后,被要求退场而不走的,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由,要求小区业主交纳物业费。事实上,即使物业公司强行要求缴纳物业费,小区业主可以不交纳。


解决方案


1、如果原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小区业主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撤出的申请,由要求履行行政职权责令物业公司撤离本小区。


2、如果因为原物业拒不搬离小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要求原物业公司搬离小区。若物业公司拒绝搬走的,可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物业公司搬离,移交相关物业用房及物业资料。


当小区解聘物业公司,发生物业公司强行留在小区的,业主可以先协商吹;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已被解聘还能收取物业费吗?

如今城市里面的小区大多都是物业打理的,双方都会签订一定年限的物业管理合同,但是有些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就会解聘物业,不再续约。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原物业公司仍在小区内提供服务,这时物业公司能不能继续收取物业费,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在实践中,尽管双方没有续约,但是只要原物业公司仍照之前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仍需要交物业费:


因为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也就是说,小区里的物业服务合同尽管没有续签,但物业公司仍然按照前合同进行管理,向业主提供了服务,那么业主就不能以合同未续签为由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这时,业主不付费,就会被物业起诉,且实例中,法院大多数都是判决物业公司胜诉,要业主付费结案了事。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并不是,只有存在以下情况时,才算是强买强卖:


1、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已解聘物业,且对外公示要求物业搬走,但物业公司仍强行提供服务的,就是强买强卖。这时业主不但可以不交物业费,而且还能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2、原物业不肯退场,导致新物业公司无法进场的,那么就是原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同样可以不交物业费,同样可以追究原物业公司的责任。


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要解聘物业公司的,最好事先和物业公司沟通,争取友好“分手”。要是因此出现纠纷的,最好找专业的物业合同律师详细咨询,确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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