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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昆明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在小区租房时,时常会出现租客拒交物业费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物业该向谁收取物业费,是租客缴纳物业费还是房东缴纳物业费很多人其实都不清楚这些事情,以致发生纠纷。
房东有缴纳物业的义务,物管可向房东收缴物业费
房屋所有人是房东,是房东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房东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与第三人无关。即使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了租客,房东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也不会因此而消灭。所以当租客不缴纳物业费时,物管有权让房东交,也应当合理合法地向房东追收。
租客可不交物业费,物管不得强行向租客催收
租房,在城市里面非常普遍,很多人都过着租房生活,而租房涉及很多事情,要交房租、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物业费等等。
这些租房费用,统统都是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处理的,一旦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了相关费用事宜,双方都应该遵守。
因此,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房东缴交或双方对物业费无约定的,房东应该缴纳物业费,而租客可以不交物业费,物管应该向房东催缴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便租客与房东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租客缴纳的,租客也可以不交物业费,物管也只能向房东催缴。
若物管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强行向租客催缴物业费的,租客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赔偿损失。当然了,租客要依照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房东相应的损失。
解决方案:
1、各方友好协商处理。当租客不交物业费时,物管向房东催收,房东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租房合同无约定的,房东不可向租客收取物业费。
2、若各方协商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当房东按照判决书支付了相应的物业费后,可以依照租房合同约定起诉租客追讨物业费及相应的损失。
3、当租客不交物业费,而遭到物业公司断水断电等违规违法措施催强行收的,租客可以起诉物业公司或同时起诉房东、物业公司,要求立即恢复供水供电,赔偿损失。
在租房时,物业费等容易被忽略的费用,租客与房东一般都要在合同予以明确,避免出现纠纷。如果确认这些费用出现纠纷,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由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追讨相应的损失。
如今城市里面的小区大多都是物业打理的,双方都会签订一定年限的物业管理合同,但是有些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就会解聘物业,不再续约。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原物业公司仍在小区内提供服务,这时物业公司能不能继续收取物业费,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在实践中,尽管双方没有续约,但是只要原物业公司仍照之前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仍需要交物业费:
因为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也就是说,小区里的物业服务合同尽管没有续签,但物业公司仍然按照前合同进行管理,向业主提供了服务,那么业主就不能以合同未续签为由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这时,业主不付费,就会被物业起诉,且实例中,法院大多数都是判决物业公司胜诉,要业主付费结案了事。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并不是,只有存在以下情况时,才算是强买强卖:
1、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已解聘物业,且对外公示要求物业搬走,但物业公司仍强行提供服务的,就是强买强卖。这时业主不但可以不交物业费,而且还能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2、原物业不肯退场,导致新物业公司无法进场的,那么就是原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同样可以不交物业费,同样可以追究原物业公司的责任。
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要解聘物业公司的,最好事先和物业公司沟通,争取友好“分手”。要是因此出现纠纷的,最好找专业的物业合同律师详细咨询,确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