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8711903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魏海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律师个人站
联系电话:18208711324
全国服务热线
律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