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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单方解除合同

添加时间:2018年10月13日 来源: 日照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cxhzmls.cn/

在现代社会方方面面牵涉到法律的问题基本都要签合同,那么也就必然有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况,然后又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不同类型的解除合同,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有单方解除合同,那什么情况能被称为单方解除合同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叫单方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不管怎么样解除合同都涉及到信誉和损失问题,在认为自己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强行签订合同,建议在这种时候多多咨询专业的签订合同方面的律师,让他们根据情况给出建议,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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